這真是一場媒體戰。週遭有太多人對此次黑色靜坐的學生充滿著誤解與疑問,但被質問的一方卻苦無答辯的機會。在bbs上看到karlrecon的這篇,覺得可以拿來回答許多人的問題,便整理一下格式全文轉載。持續更新中,歡迎指正。以下為karlrecon的全文。
靜坐主要訴求: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參考資料:
中華民國憲法(http://0rz.tw/534YC)
集會遊行法(http://0rz.tw/5e1Kk, http://intermargins.net/Column/13.htm)
一、為什麼他們需要道歉,也許我同意回答但可能性似乎很低?
訴求主因在於兩位首長口是心非,說一套做一套,出賣國家最根本的國旗,並侵犯人權。不但背叛國家也欺負人民。
抗議/集會遊行的目的就是要傳達某些訴求給官方知道,但兩位的做法是:「你們訴求你們的,不要讓我們聽到。」而將管制區無限制的擴張,大到連執法者都不知道範圍在哪,反對的聲音連傳達都出不來,根本的違背了集會遊行的精神-政府應該聽人民的聲音,此舉也一併對國家的人權基礎造成影響。
而更誇張的是竟授權給執法者過多的執法權,讓他們能在無法確定對象是否有造成危險的可能性下即強制驅離。(這邊第3訴求再詳述)
結果呢:都說是個案,如果確有其事會依法懲辦。
執法者要執法還需授權,如果不是高官授的權哪麼多警察會這樣違憲,一句個案就沒事?不該道歉嗎?能因為難度高就不要求道歉嗎?
二、張銘清事件讓他們不得不這麼做,都是之前那些人害的!
不管有什麼理由,請就事論事,但今天政府能夠為了讓一個人耳根子清淨而違憲,連衝進住家都做出來了。
爭議在於:
不能懷疑/預設一個人有犯罪動機即逮捕或驅離;不能因為一個外國人做壞事就說該國人都是壞人。這即是違法不理性的事。
三、為什麼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下臺?
陳先生來台的「協和專案」是由國安局統籌警政署規劃及啟動,兩位也是最能掌控全場調動狀況的人士,下達指令必得經過兩位。而出現警察濫權的情況必定會經過此專案許可才會生效,因此兩位是首要究責之人。
另依比例原則,台灣許多治安狀況久不見改善,尤其飆車問題。能出動七千警保護一個人,卻無法治飆車族?不禁要質問是否失職。(這是很多人的疑問,不過和靜坐訴求較無直接關係)
四、因為是學生辦的就要支持嗎?
學運僅代表由學生發起的運動,不過你可以發現學運所提出的訴求大多會較一般遊行的訴求純粹,不太會和金錢利益扯上關係。
重點還是訴求本身能不能說服你,請繼續往下看。
五、靜坐並未申請集遊,為什麼要支持違法的人?
集遊法本身就違憲,因此無需申請,也不會違法(抵觸憲法無效)
專文:http://intermargins.net/Column/13.htm
但,政府卻擅自引申集遊法,作出比法條更誇張的違憲事實:
http://www.wretch.cc/blog/younggreen/10108789
(引用此篇新聞是想澄清,此運動的非指向性,只是時機好才發起)
感謝法律系板友tang補充:
首先,「違法性」和「正當性」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所謂合法或違法,指的是形式上是否合於法律明文規定;而實質正當性,則是指現代民主法治國家透過憲法所創造的價值秩序。
某些人一直高喊的「法治」,除了形式意義上的依法而治外,還需進一步要求依「法」而治的「法」,必須是「合乎公平、正義的法」,亦即「惡法非法」,此為實質意義的法治國原則。
因此,真正的法治,是依「合乎公平正義的法」而治。本次活動或許違法但未必失去正當性;而警察的執法即使合法,也未必正當(例如:違反比例原則)。
以己身去違抗不合理法律的不合法處理方法,在西方被稱為「公民不服從權」。
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涵義是守法的公民發現某一條或某部分法律、行政指令是不合理時,所處的態度和行動。
表達的方法,大致可分為三種:
- 通過法定程序去進行上訴,通過法院、議會或政府部門去爭取權利和修改錯誤(合法)
- 行使法律上的公民權利,進行示威或遊行等等來表達自己的意見(合法)(但我們的法並不合法)
- 違抗此不合理法律,並付出懲罰代價(如:坐牢),以喚起其他公民和輿論的關注意和壓力(不合法)
看到癥結所在了嗎?這裡我不回答,請大家仔細思考一下吧 :)
(引用自維基百科-公民抗命)
六、為什麼不用其他方式訴求?
訴求是要修正集遊法,並不是要廢除它。雖然立院已經有提出案子,但也已擱置數月,進度緩慢,用書面申訴會得到什麼回答更是不用試都知道的,因此採靜坐方式直接對政府傳達訴求。另外修改集遊法也是現任總統提出的政見之一:
http://www.scribd.com/doc/2339251/-humanright
(見第二頁第1條,為精簡板面內容請自行點選觀看)修改後的理想集遊法能更輕易的釐清責任,一但有暴力事件即可制止。
七、目的是為了之後要發起爆動比較容易嗎?
訴求是要修正集遊法,並不是要廢除它。且若有心發起暴動則不管遊行法是否為報備制,他們都不會去報備。有違法事件當然會受到制裁,但不可和遊行集會混淆。
遊行是表達訴求,不是進行革命。
八、照這麼說是不是我覺得哪條法是惡法就能不尊守呢?
不能,現在講的是遊行法和遊行訴求精神的爭取。
我們不滿集會遊行法部分違憲→做出遊行訴求
某團體不滿xxxxxx法覺得不當→遊行訴求修法(O)
→ 拼命違反xx法(X)
今天只是因為我們的遊行剛好是訴求的目標,才會讓人有這種看似目無法紀的不當聯想,在邏輯錯誤下不斷跳針。如同第七點提的,請別和革命/暴力混淆了。
感謝法律系板友tang補充:
「惡法非法」的「惡」,並不是人們自己主觀認定的,必須根據憲法的核心價值予以判斷。
本活動的訴求即是:集遊法的事前限制,已違反「憲法」所保障人民的「集會遊行自由」,而法律位階上,「法律違反憲法者,無效」,應予以修改;警方的執法行為「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且不符合「比例原則」,因此要求馬總統、劉院長道歉,警政署長、國安局長下台,以示負責。
九、改成報備制後政府來不及管制,若暴動政府來不及反應,會造成人民傷亡或社會損失
這種想法雖然貶低國家人民的素養,但的確有發生可能,因此這也是在修法時需要考慮進去的部分。
個人建議採用有條件報備式:
- 在訴求單純或者人數不多的情況下,得以事後報備。
- 訴求有可能激烈或人數過多時,仍需事先報備以讓政府做準備,但主管機關在不違憲的情況下不得禁止其申請。
這也算是因應台灣人口密度高的修改,不能完全引用國外的做法
十、我不想參加遊行也對議題沒興趣,不想因為那群無關的人影響到我生活的交通等狀況。
憲法第二十三條(基本人權之限制)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當然憲法也有考慮到這點,因此太誇張的影響是會被憲法第二十三條及延伸出的法律所約束的。
如果你不同意某遊行的議題目標,不能禁止他們的發聲權,但你也可以組織和你有相同意見的人進行另一場遊行。
十一、靜坐訴求並未要求懲處圍城暴民,這是為什麼?雙重標準嗎?
靜坐的訴求即是要求允許暴力制民的上層道歉及下台負責,然同一天圍城的民眾發生暴力是在制定訴求之後的事。但訴求本身很明確是譴責暴力的,即使群眾暴力是因警方違憲在先而導致的社會損失,但暴力仍是錯的,靜坐並未支持這些群眾。
十二、我不覺得警察執法過當,那些帶著國旗的人沒事才不會跑去那邊,被強制驅離只是剛好而已。
問題在於,執法者不能預設附近民眾有滋事的心理,即使他原本就是想去對陳雲林先生喊話,這也是他表達言論的自由,這是受憲法保障的。<如果帶兇器或真的激烈行動則被拖走真的只是剛好>
曾經存在的刑法一百條也是因為任意定無犯法之實的人罪才會被抗議並廢除。
(參考維基百科刑法100條http://0rz.tw/492AS)
(無罪推定原則http://0rz.tw/d5544)
十三、薛香川秘書長已經出面,為什麼還要繼續靜坐?
http://yite.pixnet.net/blog/post/22354247(內容很長,請自行點閱)
對話逐字稿以及被媒體炒作誤導的澄清,你可以發現對談根本沒有共識,因為才會繼續靜坐。
十四、學生對薛祕書長的態度惡劣,還奢望有好回應?
http://tw.youtube.com/watch?v=biAynRbsPk4
抗議者就是先被踢了一屁股才會抗議,情緒較激動我想是合情合理,當然主因更是因為薛秘書長的口氣及態度都是一副雙分身份不對等的樣子(例:你們就是違法還有什麼好談的),雖然聽著大家宣讀完訴求,他還是沒有思考訴求的本質,也難怪會獲得一片噓聲。另外不論態度如何,對和錯的事並不會因此改變,請就事論事。
這裡討論的是國家之所以存在基礎的問題,請不要拿社會上資方和勞方那一套、軍中學長學弟那一套、家中長輩晚輩那一套來比擬。
在人權的議題前,所有國民是一律平等的。
殺人後不論如何都需負法律責任,政府沒制定好法律,過度授權給執法者也該負起責任,而不是因為溝通失敗就可以將自己免責。
同樣在這個邏輯角度上,才會有同學問出「你是不是人…etc」的詰問,因為薛秘書長一直刻意模糊焦點並推卸責任,邏輯大亂。該發言同學有做出詳細的聲明,請看ptt2的camduck版標題為「是人嗎?」事件的發言者聲明 (文章前按]可同標題閱讀)
十五、為什麼對前來參加的政客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的確,靜坐訴求一開始就制定好不染色、不模糊訴求等方針,怕說有其他目的的人士在參與過程中被媒體炒作模糊了活動的精神,但莊國榮到場的舉止皆和一般人無異,的確莊先生過去的身份並不適合加入,但他的行為讓在場同學沒有拒絕的理由?詳細過程請看ptt2的camduck版上R: 為何抗拒莊國榮?
以下節錄一小段:
他祇有跟政大的教授交談了幾句,很安靜的,不發一語地坐在地上,如果不是他有站起來進出了幾次,讓同學稍微注意到他的長相,沒有人發現是他。(甚至看到長相也祇是問「那個人該不會是…?」)在當時的氛圍下,一個「靜」、「坐」的人,既不是政府官員,也不是民意代表,那麼,我要用什麼理由把這樣一個低調的人勸出去?難道要說「莊先生,不好意思,你已經被抹黑了,我們不想沾上你身上的黑」?
林佳龍不受歡迎的原因相對於莊來說,是因為他有意要在不久後的未來參選,詳細內幕和爭議參考ptt2的camduck板上標題為[adj.] 關於昨晚林佳龍老師被趕出場的事情之文章。
十六、參與的學生是哪一黨的黨工?
如果你從上面看下來,還執意要去加入某些非藍即綠的二分偏見,將這些僅目的相同的人們擅自歸類,我只能請您再從頭看起,從起因開始思考一次。
這是人權的問題,超越黨派、身份、性別…





給小茶几:當年紅衫軍申請高雄遊行,三次被回絕,別再睜眼說瞎話說當時的政府沒違憲。
這些學生沒人煽動是不會出來靜坐的啦,又不是沒年輕過
何況為何前八年做的那麼爛不出來,馬政府上臺沒多久就在那邊抗議
我勸你們靜坐的人多用點頭腦想想,不要被政客利用.
民主不是有選擇性的爭取,況且經過這次事件後讓我更相信台灣目前的民主只能算是讓某些人更無法無天.民主是要從基本的素養開始.
那八年前你們又做過了什麼?如果有,做成了什麼樣子?有效嗎? 遲來總比不來好,來的好強過來的壞
學生永遠慢一拍,如果真的關心台灣,真的關心政治,
為何都要等某個政黨做出動作之後,才突然跑出來靜坐?
拿一些某個政黨已經講過的訴求,當作自己的訴求,
搞得好像是很偉大,為民為國的樣子,笑死人了,
沒有色彩?笑話,
在馬英九沒有兌現他的選舉支票的時候,不就應該有人出來了嗎?
這個時候出來靜坐,看起來就好像是某個政黨的B計畫。
陳水扁爛了八年,也沒看那個學生出來靜坐抗議,
這種跟屁式的靜坐,講難聽一點,誰鳥你們,
想上電視就去參加星光大道,少來這一套,看了就沒力。
快點繼續掰啦
才那幾個而已
哪夠阿
真虛
給版主
嘉許並支持你的付出
你這篇文章幫助很大
讓我們大家各自用自己的方式表達對這場學運的支持
先讚許你們的和平~~
但你們的方式我並不認同~~
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
民主必須要由法治來規範~
不能因為你們認為法律不合理~就不去遵守~
法律本來就不可能規定的很完善~~
世界上也不會有完美的法典~
難道我覺得高速公路限速太低~不合理~我就可以逕自超速?
若你們覺得不合理~應要循正當途徑去解決~
否則大家不守法的話~社會秩序必定大亂~~
~~~~~
另~我不認為集會遊行法會違憲~
憲法並不是只照字面上的意思去解釋~
照例年來大法官釋憲的前例~我覺得集會遊行法~並不違憲~
當然這只是我認為~~
到底集會遊行法有沒有違憲~
你們應該尋正當的管道~去請大法官釋憲~
你們一直說集會遊行法違憲~但卻不去請大法官釋憲~真的很怪~
台灣是個多元的社會~你們覺得違憲~但一定也很多人覺得不違憲~~
民主~並不是以你們的聲音為主~~
~~~~~~~
最後~我覺得現在集會遊行法~有很多缺點~
但若依照你們的訴求~雖然改善目前缺點~卻又產生其他缺點~
因此我不認同~
~~~~~~~~~~~
補充:有些去現場抗議你們的民眾~被警察驅離了~
或者被你們的糾察隊阻擋在外~~
請問~這樣有違反人權嗎?
那是公共場所~為什麼他們要被驅離?
為什麼你們的糾察隊圍成人牆擋住他們~~
為什麼政治人物不能去你們場子發聲?
政治人物不有發表聲音的權利?
你們的場子?你們有申請嗎?那不是公共場合嗎?
你們在說人權的時候~卻也在違反對人權的尊重~~
關於這點~我覺得有點自打嘴巴~~
要求鬆綁不如連結,
希望在寒風中堅持的學生們,
能多參考其他社運團體的做法,(ex:蔡丁貴)
別讓媒體與政客模糊了焦點,
投書很好、Blog也很好,
請繼續加油!
國民黨如果真的想要廢除或修改集會遊行法,請以下贊成修法的國民黨立委不要阻擋修法:
本院親民黨黨團,針對現行「集會遊行法」所訂定之內容規範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十四條所付予人民合法之集會自由權;也違背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人民所擁有之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等基本自由權。為保障中華民國憲法所付予人民之集會、遊行等合法權利,回復人民所擁有集會、遊行之基本自由權,建請將現行之「集會遊行法」予以廢止,請公決案。〔本案經變更議程,由內政及民族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改列為本次會議討論事項第 4案。【經在場委員199人,贊成者107人,反對者9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六)】〕
贊成者:107人。
張昌財 羅世雄 郭素春 徐少萍 曾永權 陳進丁 蔡 豪 傅?唱m 趙良燕 雷 倩 張碩文 林正峰 盧秀燕 曹爾忠 顏清標 張麗善 馮定國 劉憶如 沈智慧 鍾榮吉 孔文吉 曾華德 劉盛良 陳秀卿 蔣孝嚴 羅明才 丁守中 吳英毅 陳根德 黃義交 柯淑敏 吳清池 林惠官 陳 杰 吳志揚 侯彩鳳 章仁香 楊瓊瓔 蔡正元 帥化民 朱鳳芝 吳育昇 廖國棟 蔡勝佳 李鴻鈞 劉文雄 周守訓 楊麗環 張慶忠 洪玉欽 廖婉汝 蔡家福 楊仁福 林鴻池 伍錦霖 林正二 鍾紹和 鄭金玲 呂學樟 賴士葆 黃健庭 劉銓忠 費鴻泰 翁重鈞 林滄敏 謝文政 林益世 江義雄 李復甸 黃志雄 許舒博 王昱婷 李復興 江丙坤 吳光訓 李慶安 林郁方 林德福 陳志彬 謝國樑 陳朝容 蘇 起 白添枝 孫大千 黃昭順 李嘉進 李慶華 潘維剛 高思博 邱鏡淳 徐中雄 洪秀柱 江連福 李紀珠 曹壽民 葉芳雄 林南生 黃德福 吳松柏 何智輝 林淑芬 吳敦義 朱俊曉 蔡錦隆 林建榮 紀國棟 柯俊雄
回應小茶几~~
那八年執政的也有不少違憲事件~~
只是你當沒看見而已~~
光中正紀念堂事件的方式就問題一堆了~
不過對於這次靜坐覺得我只有些許認同集會遊行法的修改~~
這個法的確也不少瑕疵~~
對於這次警察隊那群暴民的處理我是拍手叫好的~~(汽油彈石頭通通出籠=.=)
表達自己意見可以~~相對的別人也有不想聽你意見的自由~~
所以規劃出自己要遊行的位置~~至於跑超出申請遊行範圍~~
你不覺得這點非常的不妥~~
也讓我覺得這次耗費這麼多警力是真是辛苦那些員警了~~
不然這群人會把自由無限上綱下去~
這次的靜坐挑的時機點似乎讓人很難讓人不聯想是為了民進黨而做的~
也許妳們真的是超乎藍綠的再表達這件事(雖然感覺很像是偏綠的)
但這個時間加上莊國榮~真的很難讓人不這麼想~
讓莊國榮加入並不是他之前形象的問題~~
而是他深綠的色彩會染了妳們超然的立場(如果是的話)
期望你們你多想想~~而不是為了一時之氣~~
這次學運的立意很好,但是當我看到其中的一位發言人,當著薛香川的面問”你是不是人”的時候。我就覺得你們的活動根本是個屁,自己都不尊重他人了,還要人家給你人權,笑話~~~~~~~天大的笑話。還是回去多讀點書吧,不要再製造動亂了。
路人乙的看法:兩個字”無聊”.
TO:BASE
斷章取意,再惡意抹黑是國民黨與偏藍媒體的慣用伎倆
抗議學生的表達是:妳是不是人,大家是不是人,是人就要有人權.
請你連結http://tw.youtube.com/watch?v=biAynRbsPk4
看真相
簡單心理測驗 純(自問自答)
一˙看到國旗的內心反映 1(噁心討厭) 2(感動認同)
二˙看到馬英九 1(馬英ㄍㄡˇ ) 2(馬總統!)
三˙中國人 1(ㄒㄧ阿陸子) 2(同胞!)
哈!哈!哈!到底選幾號呢?
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民主必須要由法治來規範?
經過這次事件,讓人深深感覺台灣是個民主國家,但是絕對不是一個法治國家。台灣的民主是由人的主觀來規範的,也就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現在制度的運用是執政者或是掌權者的工具,警察有兩套標準!警察局長有兩套標準,國安局有兩套標準,總統有兩套標準,法官也有兩套標準,政黨也有兩討標準,卻要人民接受法治的規範!請檯面上的人物搞清楚甚麼叫做法治?甚麼不是法治?
大概人民也太容易騙吧!
答案是 (情人眼裡出西施)
戴綠色眼鏡看的都會變成綠的˙戴藍色眼鏡看得當然也會是藍的˙
政治不是用眼睛就能看清楚的˙看金庸的小說才是拍案叫絕的!
真正愛台灣的人只會用”愛”在鎂光燈照不到的角落默默付出!
反對的抗議的程度有多深˙就是代表內心不認同有多深罷了˙但不代表真理
常言道愛有多深˙恨就有多深˙
政治和愛情一樣是沒有理智可言的!
鼓勵大家多看幾個笑話吧!
看看上述的回應者
不禁讓我重新思索
媒體是不是這社會的根本問題
綜觀現在的有線電視新聞台
不是藍色思想台
不然就是綠色廣播台
眾多觀眾群
不但有被政黨所綁架的傀儡
更不乏許多新聞看一半的觀眾
但也有只想看看熱鬧了解國內發生何事的民眾
政黨綁架的傀儡
這類族群我無言以對
因為太過不理性的護航
基於個人自由
請繼續被綁架吧
新聞看一半的觀眾
每次詢問著相同的疑問
我只想說
孤狗.雅虎和批踢踢滿滿的資訊
怎麼不去平衡報導呢
我了解速食新聞很方便
但是速食吃多以後
哪一個人是健康的呢
看看熱鬧的民眾
你可以繼續冷眼旁觀
你可以繼續嗤之以鼻
你可以繼續看熱鬧
你可以繼續站在第二線
因為這些決定都是你的自由
但是
你會發現有一天
被迫站上第一線
退無可退
回發表那篇:不要思想控制我的作者
我挺你xd這社會太多不中立的報導了 導致很多人沒仔細明察就隨便評幾篇報導,文章妄下斷語,批評的人,你們該抿心自問:你們真的有用心去了解嗎? 有去探討事件的發生源頭嗎? 最後希望批評者都以積極並具有建設性的心態發言 謾罵惡搞人人都有天份,但,那有任何意義嗎?
我覺得,慢慢的跟學生有代溝出現了。
家裏的小朋友還小,每天眼睛睜開,就是為幫家的幾張口找飯吃努力。
從高中以後的學生時代就都是半工半讀,從來不知以前學校同學去靜坐抗爭是怎樣的感覺。一路半工半讀的過了好幾年,現在勉強有自已的事業,勉強讓身邊的人不用餓肚子。
那些在廣場的同學,說實在話,我有點羡慕你們,但其實更多的是妒嫉你們。因為你們有天生比較優的環境。可以讓你們有體力、有時間、有能力去做你們認為你們想做的事。
以前在學生時代時的某幾個同學每天所振振有詞的事情,我覺得,我能聽的懂,也能了解。但怎現在我卻發覺,你們所訴求的三項事,我怎一項也無法理解呢?也許我真的步入中年了。
想請問你們幾件事。
1、為何集遊法設立多年,你們卻在這時才出來靜坐抗議呢?難道,集遊法只在不願守法的人面前才會被突顯出不合法嗎?
2、前幾年怎沒教授老師出來跟你們說這是不合法呢?難道你們的老師只是為了教你們為反對而反對。
3、就算是集遊法不合法,要修改也應該是有一定的法律途徑吧。在修法之前,也應該也守守法吧?為何硬要說因為法律不合法,所以不用守法了呢?
4、拜託,現在是什麼年代了呀,現在已經不是20年前了那個萬年一黨獨大的時候了。現在的國民黨全面執政是台灣大多數的人民一票一票所累積上來。自由民主說簡單白話,不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嗎?老師沒教你們嗎?還是你們的教授根本只想教你們為反對而反對。
5、「言論自由」應該是要建立在合情、合理、合法並合乎大多數人需要的法理上。為何現在被人動不動就拿來亂用。還有,怎可以自已嗆別人叫言論自由,別人去嗆你們就要被你們又罵又打的呢?
6、台灣經過二次政黨輪替後,人民實在應該要多成長些才是人民之福。
最後,我相信台灣社會大多數的人民都是與我一樣只想安安定定的過生活。你們雖有權利自由,但也請你們一定要合情、合理、合法。不要為我家小朋友教導不良示範。還有,請一定要記得,「少數一定服從多數」。
感恩。
他還少說了一段
我只想問 他們有遵守法規嗎?
如果連法規都不遵守 那政府何必去修改
很簡單 因為你們只想到你們自己
那我在問一下改了那個法律
對我以後生活有幫助嗎?
答案是否
因為我只想靠著投票權利去投我覺得可以把台灣弄更好的人
而不是某人當選就硬逼他要做某些事情
就像這次改憲法一樣
請問改憲法真的有比較好嗎?
難道不先問問錯在誰嗎?
我只知道因為警察為了維護秩序被打
14X的警察被打到頭破血流
而那些高喊賣國的人
在那邊吃吃喝喝唱唱跳跳
就算改了法令也是對那些只會說的人有幫助
那何必要改?
拜託 想想看對自己生活有幫助的日子吧
ㄧ個忙著打程式語言的人 上
作者是大法官嗎?
光看這一句「集遊法本身就違憲」我就笑出來了…
最好為不違憲都是您說了算~
許多人都說媒體是亂源,媒體斷章取義。有趣的是,這樣的說法是有選擇性的:同樣的「媒體」,當新聞報導與自己的理念違背,就會特別強調那是斷章取義;與自己立場相同的報導,斷章取義的行為就會被忽略。
誠如上述回應,這就是情人眼裡出西施。
當指控別人被斷章取義的報導誤導時,請捫心自問,自己是不是也一直在犯同樣的錯。
看了太多自認為水平夠高,不會被媒體誤導的所謂知識份子,把大話X聞裡頭幾位固定演員的話當成聖經,連質疑都沒有,全盤接收。更有甚者,拿這種未經查證的訊息,一個傳一個,塑造出大話X聞較公正的假象。只要「大話出品,品質保證」,真的是這樣嗎?
譏笑別人被「統媒」牽著走的同時,也請捫心自問,自己是不是也犯了同樣的錯。
斷章取義的新聞報導,每台都有。不要因為跟自己的立場相同就忽略、縱容。
看到自由時報大標題說警察拿催淚彈攻擊抗議民眾,你相信了嗎?(那是不實的新聞)可能很多人想都不想、沒有求證就信了吧。不是只有(你們定義的)「統媒」才會斷章取義啊!
不要一味地相信你已經相信的東西,要有質疑的精神。有勇氣指出自己人的錯,那才是真正的客觀。不要自己人犯錯,就沉默以對(像過去八年),等到「敵人」犯了同樣的錯,就大聲嚷嚷,這樣會讓人覺得很不要臉,而且沒有正當性!
很抱歉,跟主題無關的話說那麼多,只是有感而發。
由於我非原文作者,便不一一回應了。
這篇即使有不少問題,但作為初步了解此次運動的一個Q&A應該還算好讀,便轉載了上來。
對於「集遊法違憲」這句口號,我找了半天資料,也很難說服自己。即使本人非法律相關科系,仍是覺得這句口號恐怕過於武斷。非常期待有人能說服我。
靜坐主要訴求:
釋放阿扁!!!馬桶向阿扁道歉!!!台灣獨立萬歲!!!支持阿扁參選2012台灣國總統!!!(叭叭叭叭~~~)
學生的訴求不只是集遊法而已~請大家搞清楚~
集遊法是放在最後一點.
請各位政府官員或媒體不要以為只考一科就會過關.
請逐一討論學生的要求.
TO JACK
抗議學生的表達是:妳是不是人,大家是不是人,是人就要有人權.
不好意思 我看的是電視轉播 並沒有斷章取義 “你是不是人” 後面的那
些話 是經由當事人抗議才說出來的 而且你提供的連結 正好為我背書 我
並沒有斷章取義 反而請你看清楚 當”你是不是人”一說出口 底下的人好
似被鼓舞一樣歡呼 這是什麼 所以 根本上 我還是瞧不起你們啦…..你
們一點資格都沒有 快回家才是真的
dio和海膽說得太好了
基本上這些人也只是隨波逐流
80%去湊熱鬧
自己立意不明
還要別人來說服他??給他個動機???
自己在靜坐啥都不知道就朋友找一找就去….
想不出自己靜坐的理由還要別人想一個給他去坐…
這些人真是太屌了…
“ㄟㄟ給我個理由去靜坐好不好?”
理由隨便掰
聽了熱血好high
耶!我有參加學運!!好屌!!
加油~
另外建議你們準備兩支以上的錄音筆或錄音機(數位類比各一台)
24小時不停的收音
接下來是一連串你們想都沒想過的抹黑手法
以我的經驗,有聲音或影像備份都沒辦法完全避免
繼續加油
網路的一端有無數的人在支持你們
九、改成報備制後政府來不及管制,若暴動政府來不及反應,會造成人民傷亡或社會損失
這種想法雖然貶低國家人民的素養,但的確有發生可能,因此這也是在修法時需要考慮進去的部分。
個人建議採用有條件報備式:
在訴求單純或者人數不多的情況下,得以事後報備。
訴求有可能激烈或人數過多時,仍需事先報備以讓政府做準備,但主管機關在不違憲的情況下不得禁止其申請。
這也算是因應台灣人口密度高的修改,不能完全引用國外的做法
這上面的解決方法
會讓我認為最會聚眾滋事的黑道
可能會是最適合你所謂的集會遊行
你所謂的解決方式看起來就是找另一更大群的人
消滅你不喜歡的議題….
這是暴力吧
可是大家要知道
今天坐在那裏訴求的人也許很有自制力
但你不能保證以後要上街遊行的人都這麼有自制力
還是那句老話
沒那樣的素質就不要妄想那樣的自由
台湾在给大陆上课。民主法治,宪政自由,华人一样有份。资料很好,收藏了。
作为一个大陆人,确实觉得目前台湾之民主、人权比之大陆,要好多了,但也确实觉得,也许是当年同样处于专政制度,现在台湾的民主制度有些地方已经矫枉过正,或者说被政治利益扭曲的太厉害。
其实,对于蓝绿这种分别,大部分大陆人的看法其实会让很少有机会和大陆人交流的台湾人觉得讶异。
大陆人的确基本上都认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是,大部分大陆人也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政府,和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是一种平等的政治地位。
现在是台湾的兄弟自个儿把自己看低了,特别是绿营的兄弟。是叫台湾还是叫中华民国,对台湾的经济、民生真的就有那么重要吗?或者说是所谓的国家尊严?
要按照我们大陆人习惯的玩笑,还真佩服蒋光头,守着一个孤岛也梦想反攻大陆,这蒋光头虽不是什么善人,但说实话,台湾现在的政坛上,还真找不出一个能够望蒋光头项背的人物。老蒋TMD是一条好汉子。
无论学生运动究竟是否绿营操控,台湾都是具有独立主权行政能力的华人政府中,民主人权的表率。只是希望,在这种民主体制下,请尽力将公民具有的权利体现到社会百姓民生当中去,而不是聚焦在政治事件当中。
現在身為大學生
都覺得大學生程度越來越低
簡直像國中程度一樣無理取鬧
不懂得自己的渺小..
誰會想要以遊行/抗議/示威 等 的 方法來 上電視啊 羞死人了
“和~平!和~平!和~平!…” 吵死人了 口不渴嗎
那樣一直碎碎念只是怕被波麗士大人硬拖走吧
藍正龍、林佑威、鄭有傑、桂綸鎂、謝沛恩、JUDY、馬志翔
不知道如果由上面的警草警花來勸離 那些 ‘沒了大學生’ 會不會解散呢?
To 我笑了:
除非那些大學生不是中華民國籍的,不然他們絕對有權力去爭取他們想爭取的改革,人民是國家的主人,覺得自己渺小是種妄自菲薄的想法。
萬事起頭難,抗爭,總是因某事件發生才被人們意識到,然後才有辦法凝聚。一堆問題在意外發生前,總是只有少數有先見之明的人在發聲,曲高和寡能成事乎?
一群被民進黨洗腦了的傻逼大學生,真不曉得你們上大學上到屁股裡面去了?
靜坐需要很多體力耐力,放下自己的前途考試學業,我相信大部分的同學是真心誠意想要爭取一個很樸素的公平正義。即使不同意他們的訴求,也不需要用這麼尖酸刻薄的話來留言吧?根本不瞭解就自己很了不起的審判他們,還自以為很高貴,這不就是台灣那些電視名嘴的絕招嗎?說這些話之前請先想想這樣說是不是公道。
那些說學生自以為了不起,拿靜坐來壓迫政府官員的人,你們覺得政府官員有被「壓迫」到嗎?說實在話學運他們根本就不放在眼裡。不是說了嗎?撐兩天就沒事了。身為公務員本來就要承受很多壓力,他們承受官商勾結的壓力跟頻率應該大過學運吧。難道我們還應該幫他們「減輕壓力」?民主社會本來政府機關就是會由各種團體互相牽制平衡來制訂政策。
那些說台灣形象因為「暴民」受損的人,我覺得台灣的「人權大倒退」對台灣形象受損才嚴重,不然你看看明年國際人權組織公佈人權評估的時候,台灣會往下掉多少就知道了。如果我們人民還得為了「政府的形象,國家的形象」犧牲自己的民主自由的話,那台灣跟北韓有什麼差別?說不定,男生留長髮、女生穿短裙也會被抓到警察局去,因為「傷害台灣形象」啊?!
不要再抹黑他們了,他們就算有在幫政黨工作的人,也很多是以個人身份來幫忙的,你覺得他們的訴求哪一點偏袒哪一黨?不是國民黨在執政嗎?那就是他們要概括承受這些東西啊。
還有很多人說「為什麼你們八年之間都不出來現在才出來」,這不是廢話嗎?如果不是因為陳雲林的經驗讓大家有了危機意識凝聚在一起,今天就不會出來靜坐啦!這種問話的邏輯不是很奇怪嗎?那你們怎麼不去問野百合幹嘛不在蔣中正的時候就出來示威抗議?高雄圓山聯誼會的人幹嘛等到要被辭退才出來哭?時勢是這樣,召喚了學生的意識,團結起來為一個目標努力,有什麼問題?照這種邏輯的話,所有以前沒做的事情,現在也都不能做?是不是太可笑了點。
與其花力氣看電視,憑媒體得來的印象在這裡打字譴責他們,
不如去現場體驗一下,和這些學生面對面聊聊天
他們跟我們一樣,也都是台灣的國民
看到練啦啦隊的,土風舞的,全家福遛狗的
還有他們都一起在同一個廣場和平共處
大家關心但理性討論
其實蠻感動的
今天有兩個女生拿海報去抗議
他們不肯透露身份
但是學生也很努力的保護他們並呼籲大家不要攻擊他們
我覺得學生很單純很努力,但是周邊有很多斜惡勢力虎視眈眈
他們都在很快速的學習跟經營
大家將心比心去看看吧
如果只是要求修及遊法納還好說點
莫名奇妙要官員下台,提出的理由又空洞
現在是有人看不爽就能隨意要求政府官員下台(你他x的也拿點會的嘛
我看你行為不爽是不是能找群人叫你退學,別浪費我繳稅養的公立大學
學運之於示威、就像援交之於賣春,雖然骨子裡都是一樣的東西,不過多張學生證價碼就不一樣。
中華民國憲法规定,大陆是中華民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台湾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是铁的事实。同胞们如果不弱智,都会明白的。难道台湾真的都生病了吗?现在是,我们是一家的,怎么样把大陆变成民主的地区,比台湾更民主,然后我们还不愿意统一的话,那就是有脑病了。
「即使群眾暴力是因警方違憲在先而導致的社會損失,但暴力仍是錯的,靜坐並未支持這些群眾。」
真有臉講出這種話啊,原來圍成當天民進黨先拆拒馬、朝警方丟擲磚頭是因為警方違憲?警方好端端拿著盾牌站在那邊就違憲啦?
並未支持這些民眾?發生暴動後才開始靜坐並指責當天的警方違憲還有臉說你並未支持這些民眾(不是支持,是鼓勵就對了)?
警察指示不准拿國旗或唱國歌、抗議等是警察的過失,你應該針對這點提出抗議,而不是只要與警方作對行為的野草莓都無條件支持、不責備,還幫暴民找理由說「警方違憲再先」暗示「暴動有理、打人無罪」。
最後,真的想要拒絕沾染上政治色彩就該避免任何藍綠人物加入,讓那滿嘴髒話的莊國榮一起靜坐是暗示言語的暴力才該推崇是吧。
我順便再提醒你們這群小朋友,你們搞得是政治活動,既然不希望沾染上任何黨派色彩就該避免任何會被誤會的可能。
莊國榮靜靜的坐在那邊就不去管他?那假如今天民進黨或國民黨帶了幾百人靜靜的坐在那邊你是不是也不趕人、任由媒體報導後再來消毒?
同理可證,假如今天是黑道帶了幾百人或幼稚園小朋友來了幾百人都一起靜靜的坐在那邊,那你是不是無條件都包容?然後等媒體再去渲染說野草莓有黑道的色彩或成了幼稚的象徵?
為什麼周美青要離職?這點你有沒有想過?政治活動就要避免任何的瓜田李下,尤其是野草莓又宣稱超越黨派,那更要做到和政治人物切割。莊國榮或誰來的話不必趕,但婉拒是一定要的,至少做給媒體看說你野草莓真是超越黨派。你現在包容了一個莊國榮,你又哪來的藉口拒絕下一個藍或綠的官員?
『《成大生嗆》芒果脫光 凸顯野草莓離譜』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24/2/19z2v.html
「他們說,野草莓其實有民進黨逆轉勝總部的青年軍帶領操盤,三餐消夜源源不絕,還能看電視、無線上網,哪裏是單純學生自發活動,站台的學者更常在綠營造勢場合出現」
加上我昨天去逛逛看到人根本是躲在棚內「靜坐」,晚上躺了就睡,不愁吃喝 + 無線上網 + 不怕風吹雨林,根本是野草莓郊遊團,麥當勞和星巴克都沒這麼豪華呢!
既然經費這麼多乾脆辦流水席請路過的民眾吃喝好了,還比較容易博感情。
TO JU大:
原來圍成當天民進黨先拆拒馬、朝警方丟擲磚頭是因為警方違憲?警方好端端拿著盾牌站在那邊就違憲啦?
A:野草莓從沒這麼說,請分清楚政府執法正當的事件和過當的事件。不要因為野草莓說出幾個過當的例子就擅自將其他政府的作為都歸為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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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野草莓又宣稱超越黨派,那更要做到和政治人物切割。莊國榮或誰來的話不必趕,但婉拒是一定要的,至少做給媒體看說你野草莓真是超越黨派。你現在包容了一個莊國榮,你又哪來的藉口拒絕下一個藍或綠的官員?
A.超越黨派不代表需要排除任何黨派人士,野草莓一開始就說了,只要訴求都是為爭取應有的人權,那麼不分黨派都歡迎加入。林佳龍先生的例子的確是一個不好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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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去逛逛看到人根本是躲在棚內「靜坐」,晚上躺了就睡,不愁吃喝 + 無線上網 + 不怕風吹雨林,根本是野草莓郊遊團,麥當勞和星巴克都沒這麼豪華呢!
既然經費這麼多乾脆辦流水席請路過的民眾吃喝好了,還比較容易博感情。
A:這實在是莫名其妙的指控。哪時候規定遊行的形式一定得是如苦行者般才叫遊行,才叫抗議了? 難道弄到每個都送醫,訴求就會顯的比較有道理嗎? 拿來比星巴客,我想還嫌太早,如果你有看到前十天穿著雨衣在寒流和連日大雨中度過的同學就不會這樣說了。
我不知道為什麼媒體都要忽視野草莓的存在,被污名化就算了,現在又想弄個眼不見為淨,官員作為令人憤慨想吐血,可是卻無可奈何….想想自己也是個學生卻不像你們一樣是熱血青年用靜坐表達訴求,為人權發聲得到的待遇竟是如此,真是夠了!請你們要堅持下去,不要放棄利用任何方式表達訴求,相信政府也不敢再繼續漠視下去,你們的辛苦有良知的人都知道,深深的向你們這群默默付出的青年朋友表達敬意…….
>A:這實在是莫名其妙的指控。哪時候規定遊行的形式一定得是如苦行者般才叫遊行,才叫抗議了? 難道弄到每個都送醫,訴求就會顯的比較有道理嗎? 拿來比星巴客,我想還嫌太早,如果你有看到前十天穿著雨衣在寒流和連日大雨中度過的同學就不會這樣說了。
看起來像霸佔公共設施的遊民
不想做苦行般的犧牲還敢要求這要求那的
妳們的理念也不過是家家酒式的聚會罷
在中正紀念堂上玩起世紀帝國真人版倒是挺有意思的
to karlrecon大:
野草莓從沒這麼說,請分清楚政府執法正當的事件和過當的事件。不要因為野草莓說出幾個過當的例子就擅自將其他政府的作為都歸為過當。
A:他們沒這麼說?但他們在民進黨率先攻擊警察後當天立刻發表「即使群眾暴力是因警方違憲在先而導致的社會損失」,這擺明是扭曲事實,刻意抹黑警察,以烏有的「因警方違憲在先」來默默認同當天的暴力行為。
超越黨派不代表需要排除任何黨派人士,野草莓一開始就說了,只要訴求都是為爭取應有的人權,那麼不分黨派都歡迎加入。林佳龍先生的例子的確是一個不好的示範。
A:應有的人權?你們現在違法霸占公地是否為「應有的人權」這點先不提,我什麼時候看到民進黨的官員過去是為了爭取應有的人權而發聲?
這實在是莫名其妙的指控。哪時候規定遊行的形式一定得是如苦行者般才叫遊行,才叫抗議了? 難道弄到每個都送醫,訴求就會顯的比較有道理嗎? 拿來比星巴客,我想還嫌太早,如果你有看到前十天穿著雨衣在寒流和連日大雨中度過的同學就不會這樣說了。
A:果然不脫草莓族本色,要靜坐又怕吃苦,這樣就喊累?我每次經過都看到裡面有說有笑,還用投影機不知道在看什麼影片,主持人拿麥克風喊說「現在經過了XX小時了」然後下面一堆人笑著鼓掌拍手(有這麼開心嗎?)。假如真的現在國家有如野草莓外面那一些白布條寫的「有如回到戒嚴」這麼聳動,你們現在還可以在那邊野餐露營唱歌跳舞?別人不說,民進黨當年真心為了改革時的社會運動都是最好的範本,當時哪個街頭運動會搞到外人猛一看還以為在辦轟趴?你們都不嚴肅看待這活動了還奢望媒體和群眾會認真對待這群遊民?
你們的訴求並不單一
時間點卻洽巧
需要做這的多解釋來消毒
是必然的
我不能說你錯
但是有理性的人很容易聯想到你們這次抗議背後所隱含的意義
抗議集遊法不當
譴責警方執法不當等
可以減低此次暴力事件的負面效應
既然在這個時機點提出抗議目的性這麼明顯
你們還是宣稱超越黨派
有多少說服力
理念超越黨派我相信
但是個人的立場超越黨派我可不相信
紅衫軍串聯要修集遊法的時候
紅衫軍核心人士因違反集遊法而被起訴的時候
你有沒有同樣的理念與行動?
如果明知心中的政治傾向
也眀知活動發起人參與人的政治傾向
卻要強調跨黨派的美麗表象來號招學生
豈不裝模作樣?
最後呢
你們有幾個不喜歡Frddy
有幾個不支持楊惠茹
有幾個不會向民進黨青年黨部報到?
對於警方執法過當的究責
說實在
我相當支持同意
但是應該就事論事
是警政署長夏令撤離國旗
還是警察個人執法上的過當疏失
必須分清楚
像關唱片行、搶國旗這一類的脫序行為
當然應該譴責
應該訴求的是要對這些警員以及下達不當命令的人懲處
而不是動不動就要首長下台
例如有許多民眾攻擊警察、破壞拒馬、丟擲石塊武器等的行為
我們也只把它當成許多的單一事件
並沒有通通要對蔡英文究責
要蔡英文道歉下臺
不是嗎
還是說
你們在乎的是人權
而警察相對於遊行群眾
並沒有人權
被攻擊是應該是工作的一部分
也不需要有人來負責、也不需要被聲援
這樣嗎?
當國家機器被攻擊破壞時
就不能有反抗的餘地
難道由納稅人供養,由法制建立的國家機器不可替人民執法
只有經在野黨群結,抗議到脫序那一搓才代表人民?
警察有錯首長要下台
“人民”有錯
則”沒有人”需要負責